Z.4116219510
Z.4116078610
Z.4100078274
1.县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
2.县直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3.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