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 新县京九北路人社局5层517室
联系电话:0376-6693627
仲裁机构
姓名
性别
证书编号
信阳市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韩玲

Z.4115078510

信阳市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静

Z.4115239504

信阳市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龚豫嘉

Z.4115078511

信阳市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曹江涛

Z.4115253084

1.县直、乡镇、街道、管理区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县直、乡镇、街道、管理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工作人员)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3.驻县军级(不含)以下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在县工商局注册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5.本县有较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以及其他应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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