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4115009856
Z.4115048223
Z.4100078374
Z.4115048216
Z.4115049779
Z.4100078373
Z.4100078372
1.中直、省直、市直驻信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2.中直、省直、市直驻信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工作人员)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3.除潢川开发区外的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工作人员)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4.驻信军级(不含)以下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在省工商局注册的省属驻信企业以及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市属驻信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6.本市有较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以及其他应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