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4101043013
Z.4101035382
Z.4101043014
Z.4100078216
1.郑州二七区内在省、市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资金4000万元以下(含4000万)及在郑州市工商局二七区分局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2.在郑州市工商局二七区分局登记注册但无注册资金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
3.由郑州二七区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登记开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
4.郑州二七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直属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