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0年2月已征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重新核定其应缴费额,对应减免部分,中小微企业优先选择退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可冲抵以后月份缴费,也可选择退费。
2月份未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以及未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在按照有关减免政策重新核定缴纳数额后,与3月份应缴纳数额一并征收。上述延后征缴不计征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