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
二、办理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3〕44号)
三、办理地点:1、经三路红专路交叉口省医保中心四楼服务大厅;2、农业南路祥盛街交叉口东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一楼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3、经三路红专路交叉口远洋大厦交通银行经三路支行服务大厅
四、办理条件:省直参保人
五、发放证件名称及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无有效期
六、应提交的材料:1、社保卡补换表格;2、补卡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换卡需持老卡与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示范文本:附后
八、基本流程: 1、持卡人填写社会保障卡补换表格;2、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表格;3、完成补换卡交费;4、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中做补换社会保障卡操作并完成新卡制作。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25元,根据《关于我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1037号)要求。
十、办理时限:现场办理;即时办结; 网上办理;60 日内办结
十一、联系电话:0371—69177990 监督电话:0371—69690052
十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