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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员职工档案管理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6-11-29 10:20:41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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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二、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劳动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劳)〔1997〕51号。

三、办理地点: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19号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原始档案手续齐全、真实、无涂改。

1)招工(分配)手续齐全;

2)历年调资表、调动手续、劳动合同书等资料齐全;

3)离职材料齐全;

4)转移手续齐全;

五、示范文本:无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联系电话: 65908792  

九、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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