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二、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劳动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劳)〔1997〕51号。
三、办理地点: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19号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原始档案手续齐全、真实、无涂改。
(1)招工(分配)手续齐全;
(2)历年调资表、调动手续、劳动合同书等资料齐全;
(3)离职材料齐全;
(4)转移手续齐全;
五、示范文本:无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联系电话: 65908792
九、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