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财政金融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培训基地项目”)、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项目”)需符合人社部发〔2022〕62号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培训基地项目。包括新建和已建两类,申报主体原则上是省内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规模较大的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相关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原则上每个培训基地项目补助300—700万元。
1.新建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2)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有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3)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需要,建有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4)具有与我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5个以上职业(工种)实习实训条件。(5)申报职业(工种)数量为5个,且属于《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的第四、第六大类。(6)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要求,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7)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教材教法研发等工作。
2.已建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考核评估确定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2)符合新建项目条件。(3)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康养照护等重点领域,建立了覆盖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能力评价、技能竞赛等方面较为完备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4)年开展培训规模3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5)年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大师工作室项目。
1.申报单位条件。(1)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固定的专用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2)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3)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以及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每个大师工作室项目补助10—30万元。
2.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从事地方(民族)特色技艺职业(工种)、具备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者。(2)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与申报单位应有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为申报单位正式在岗人员,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日常工作任务。(3)在建设期满前,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推迟退休的,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书面说明。民办机构创办人或法定代表人仍从事一线工作,且在建设周期内能够承担日常工作任务,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需要出具书面说明。
优先支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技能类)、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等获得者所在单位申报大师工作室项目。同一年度、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大师工作室项目。已被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省直有关单位申报须经主管部门同意。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包括:
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申报情况简表(见附件3)
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简表(见附件4)
5.相关佐证材料一份。
(二)项目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三)项目备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分别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项目建设对推动“技能河南”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建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考核评估机制,定期了解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二)提升项目资金绩效。2022—2025年新建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并建立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在项目建设期内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评价、竞赛活动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各地要建立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
(四)分类分档按时申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分类分档对照表(见附件5),对所申报的培训基地项目和大师工作室项目进行分类分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经两部门联合行文(一式三份),于9月1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同时将申报信息在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栏(https://hnrrcz.com/html/web/index.html)进行维护提交。逾期不报视为无申报项目。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牛励耘 杨鹏飞 0371-69690107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冯朝阳 0371-65808715
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申报情况简表
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简表
5.分类分档对照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