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21〕43号)相关要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创新竞赛组织形式,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技能河南”建设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河南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二)省级专项竞赛1项。
(三)省级行业一类赛13项。
(四)省级行业二类赛47项。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国家级竞赛活动安排,请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主页—信息公开—公开目录”查阅。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实施竞赛活动。各竞赛主办单位应做好竞赛活动 的统筹协调、参照全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模式规范管理等工作。2024年纳入我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的一类赛、二类赛统称为“2024年河南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各竞赛主办单位结合赛事特点和实际,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赛形式,合理确定各赛事省级决赛时间和举办地。省级各类竞赛活动原则上应于2024年11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国家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省级选拔赛,各主办单位要做好对接工作,确保按时组队参加全国决赛。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社局积极动员本地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各类竞赛活动,统筹规范本地职业技能竞赛,制订年度竞赛计划并实施。
(二)确保赛事公平公正。各竞赛主办单位应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设备采购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求实效,做到节俭、廉洁办赛。做好裁判人员的培训管理,各级各类赛事中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在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岗位承担工作任务。违反相关规定的,该赛事本年度所有竞赛成绩视为无效,主办单位两个办赛周期内不得申报职业技能赛事。切实加强赛事组织,合理分配各参赛队决赛名额,除军队系统、中央驻豫及省属企业组织的竞赛外,原则上应以省辖市为单位组队,不以企业、院校为单位单独组队。
(三)提升工作质量。牵头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命题。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推动各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按照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各赛事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赛选手的50%以内。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由牵头主办单位按照我省关于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有关规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奖励政策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四)严格审核选手信息。各竞赛主办单位应认真做好选手实名制信息审核工作,对于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该选手参赛成绩和相关荣誉。审核不严格的竞赛主办单位,两个办赛周期内不得申报职业技能赛事。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荣誉及已取得“河南省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2024年国家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省级选拔赛,参赛选手条件应按照国赛要求执行。
(五)严密制定工作方案。各竞赛主办单位应认真制定相关 工作方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 等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制定竞赛期间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职业技能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六)营造竞赛宣传氛围。各竞赛主办单位应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把竞赛宣传推广作为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的重要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技工也是人才”的认可度。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制作动漫、 短视频、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做好竞赛宣传推广。鼓励各地人社 部门组织基层单位负责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同志观摩各类职业技能赛事。我厅将统筹做好2024年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河南竞赛”“技能河南”微信公众号、《职业技术培训》等媒体的宣传,请各竞赛主办单位及时提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发送至“河南竞赛”“技能河南”微信公众号和《职业技术培训》编辑部电子邮箱。
(七)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各竞赛主办单位应认真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总结,并于竞赛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将竞赛总结、获奖名单通知、竞赛成绩汇总表(由裁判长签字确认)、《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表》(附件3)等相关资料报送至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不得申报下一年度职业技能赛事。竞赛未按时完成的,主办单位应书面说明情况。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社局应做好本地竞赛总结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四、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 宋 沿 霍瑞朋
联系电话:(0371)69690105
电子邮箱: yrszjc@126.com
(二)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
联 系 人: 杨 雪 宋阳见
联系电话:(0371)69306158 69306138
电子邮箱: hnsjsb305@126.com
(三)“河南竞赛”微信公众号
联 系 人:宋阳见
联系电话:(0371)69306138
电子邮箱: hnsjsb305@126.com
(四)《职业技术培训》编辑部
联 系 人: 杨子江
联系电话:(0371)69306132
电子邮箱: C65909484@163.com
附件:1.2024年河南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表
2.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
3.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表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