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策法规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增补河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4-01-17 17:13:16      浏览 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单位,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增补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平顶山市第六人民医院)为河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

请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

 

 

 

2023321



 
   

 
访问量:
网站导航 主办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号:京ICP备09079694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429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版权所有 @2010网站标识码:4100000037 技术支持:山谷网安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