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人社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努力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学习认识到位。召开厅党组会,传达学习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部分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谈会议精神,强调厅党组成员及厅级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充分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真正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坚定不移、旗帜鲜明的态度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二是贯彻落实到位。研究制定省人社厅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具体办法,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人社工作中。认真落实《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2013——2017年实施办法》及分工意见,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建立完善具有人社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年内完成包括社保基金监管、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热点、难点工作在内的20项制度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支持监管到位。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新要求,修订完善《河南省人社厅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查办案件、参与重大事项治理等,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树立人社部门务实、为民、清廉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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