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业务专栏-->外国人来豫就业-->业务办理
外国人就业证延期
 
    来源:就业办       时间:2014-11-05 9:45:01      浏览 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一、办事项目

《外国人就业证》延期

二、提交材料

1、《就业证延期(年检)申请表》(见表格下载);

2、用人单位经办人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护照原件,护照照片页和《外国人居留许可》页复印件;

5、外国人近期体检证明(半年内有效);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外国人就业证。就业证上的内容如有变更,应同时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参照就业证信息变更);

8、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注:延期应在期满前30日办理。申办就业证延期需3个工作日;如就业证的附页用完,需带外国人近期二寸近期证件照片1张。

三、受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四、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

 
   

 
访问量:
网站导航 主办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号:京ICP备09079694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429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版权所有 @2010网站标识码:4100000037 技术支持:山谷网安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