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新农保试点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豫人社信办〔2010〕6号《关于申报河南省新农保信息化示范单位的通知》,结合我省首批新农保试点单位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应用评估和信息化示范单位申报情况,经研究,确定通许县、内黄县、长葛市、郾城区、鲁山县、偃师市、辉县市等七个县(市区)为河南省新农保信息化示范单位。
各示范单位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配合省厅做好有关新农保信息系统培训、宣传、经验介绍等工作,继续加大信息化投入,加强系统应用,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示范单位所在省辖市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指导,确保示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省厅将对示范单位予以一定扶持,以示范单位为支撑,择机分片召开座谈会、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我省新农保信息系统应用水平,推动新农保信息化建设全面持续发展。
未入选示范单位的首批新农保试点单位及其所在省辖市,要对照差距、查找原因,迎头赶上,特别是尚未通过系统发放待遇的单位,更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实现通过全省统一系统逐月按时发放养老待遇。第二批试点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少走弯路,提高效率,节约经办成本;要严把数据质量关,自觉按照系统流程办理各项业务,早日完成数据集中入库、通过联网银行网点缴费、使用全省系统发放待遇等应用工作,实现新农保业务经办的全程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