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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机构职能:负责航空港区药品(包括医疗机构制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相关事项及普通化妆品备案,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医疗器械标准、化妆品标准、药物非临床研究及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技术指导原则、化妆品分类规则及技术指导原则;负责航空港区药品、化妆品生产许可;负责航空港区药品批发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

办公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三路1号医学科学城大厦二楼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

负  责  人:侯颖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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