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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豫政办〔2010〕127号 关于简化连锁经营证照办理程序的咨询
提交时间 2018-05-31
咨询内容 领导您好,我查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河南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2010〕127号 文件中第一条第二类中有 简化连锁经营证照办理程序。道路运输许可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均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各分支机构无需单独申报。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在其许可证中列明取得相应许可的各分支机构名称,各分支机构凭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我想咨询物流总公司办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下边市县的分支机构是否可持总公司办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至相应的各市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做报备即可,不用向各市县的交通运输管理局单独申请道路运输许可证?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回复时间 2018-06-19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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