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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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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11-04 |
咨询内容 | 我是郑州最惠科贸有限公司下边的物流分网点(新乡.辉县市),需要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辉县运管处备案。辉县运管部门说总公司这个证件不合格。(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辉县运管部门说需要变更为: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运代理,仓储、装卸)。 而总公司说交通厅有文件,只要营业执照上有(货运站经营,货运代理,仓储、装卸),就可以。(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当然有的)。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不在总公司的证件上,经营范围下加上(货运站经营,货运代理,仓储、装卸),我们辉县运管部门可能要我关门、甚至罚款。 总公司说证件完全合格,地方部门说不合格。 不是不按法规办,也不是不去办证件,进退两难。 只可惜不能上传图片。 能不能给个明确答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此处到底该写些啥是让地方部门承认???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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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11-09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按照《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五、设立分公司报备程序”内第10条要求“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还应提交总公司所在地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分公司的函》”,总公司《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由原许可机构进行解释,申请人依据函件到分公司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其它应提供材料进行备案。根据您的反馈,该问题已妥善解决。感谢您对河南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