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 河南省公路汽车货物运价和运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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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08-10 |
咨询内容 | “河南省物价局交通厅豫交运90字第206号文件”中:附件一:河南省公路汽车货运价表和附件二:河南省公路汽车货运杂费表,是否还在使用,如作废,现在执行什么标准?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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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08-16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河南省物价局 省交通厅《关于整顿全省公路汽车货运价格的通知》(豫交运〔1990〕206号)文件已不再使用。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9年6月19日在联合制定的《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中指出:货物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感谢您对河南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