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河南省公路汽车货物运价和运杂费
提交时间 2021-08-10
咨询内容 “河南省物价局交通厅豫交运90字第206号文件”中:附件一:河南省公路汽车货运价表和附件二:河南省公路汽车货运杂费表,是否还在使用,如作废,现在执行什么标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回复时间 2021-08-16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河南省物价局 省交通厅《关于整顿全省公路汽车货运价格的通知》(豫交运〔1990〕206号)文件已不再使用。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9年6月19日在联合制定的《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中指出:货物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感谢您对河南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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