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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马岗乡姚寨村余胡组何时能通最后一公里水泥路
提交时间 2015-12-31
咨询内容 我们是马岗乡姚寨村余胡组村民。我们马岗乡姚寨村余胡组是个大村民组,共计73户,约200多人口。但是交通出行是个大问题,留守儿童下雨上学没法走,都是上年纪的老人骑车送到学校,由于下雨的土路泥泞不堪,时常有人骑车滑摔倒,特别是老年人,家里的壮劳力都离家外出到南方打工了,如果老人摔坏了,小孩子上学出行就是个问题,党的政策好,我生活品质得到提高,衣食无忧。现在我们的最大需求就是政府能不能给我们修一条水泥路,哪怕是政府牵头,我们老百姓出钱也行!在此我代表我们马岗乡姚寨村余胡组村民谢谢政府,谢谢领导给予重视!!(政府出资修为老百姓修水泥路,是好事!但是,我们马岗乡有些地方都没有人住了为什么还修水泥路?希望政府领导多关心关心这些民生工程,民生需求,把政府的温暖带到大家有需要的地方去!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回复时间 2016-01-13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我们将您反映问题转给固始县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经了解,马岗乡姚寨村已实现村村通,余胡组道路为自然村道路。虽然我省农村公路近年来得到较快发展,农村地区出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农村公路发展与现实需求、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目前,我省实施的“村村通”工程是指行政村与外部连接的一条道路修建为水泥路或沥青路,起点与行政村的外部的国、省、县、乡(村)等道路相连接,终点为到达行政村村委会或村小学所在地。河南作为农业大省,经济基础相对较差,与规模巨大的农村公路建设需求相比,建设资金仍十分紧张,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目前仅能使每个建制村有一条出口路改造为油路或水泥路。对于自然村道路和联网道路修建水泥路或油路的问题,目前还未能实现,有待逐步解决。《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目前自然村道路和通组入户工程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自身经济实力逐步解决。有条件的村委会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自筹资金修建。同时,省有关部门对自然村道路问题也很重视,交通、发改、财政等部门也在积极对自然村通畅情况进行调查,对自然村道路建设问题进行研究,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争取逐步解决自然村道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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