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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 关于2014年河南省公务员招考入围交通运输厅某考生有关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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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4-12-27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厅领导: 您好,我是参加今年省公务员考试的一名考生,报考的是省交通运输厅,职位代码为:214005,拟录取三人。我进入了面试,最后总成绩为第四名,本职位要求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据我了解,本职位第三名李子峰同志不符合基层工作要求,理由如下: 一、李子峰的基本情况 该同志系2011年7月大学毕业生,2012年参加河南省公务员考试,考入河南省豫西监狱,于2013年上半年进入该单位上班。在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中,他把在省豫西监狱工作时间也计算进去了。 二、 《2014年河南省统一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对基层工作经历的规定 节选如下:“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18日。” 三、河南省豫西监狱的性质和定位 河南省豫西监狱为省属正处级机关,在招考时的职位表、报名系统和进入面试确认名单中和省直单位一直是放在一起,应定性为省直单位或省属单位。而在招考简章中要求的是县级以下党政机关。 四、本人对政策的理解和其他省份的做法 (一)招考简章要求的是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本人理解的是,包括县里的正处级单位,但是并不包括省辖市以上的正处级单位,比如说郑州市规划局肯定不属于基层单位,而省属监狱也不应该属于基层单位。这在本人八月份报名时我向省公务员局咨询时,省局工作人员明确说明过。 (二)监狱系统的工作的确属于特殊工作,但在招考简章中并没有对此进行界定。基层工作经历在《简章》上是针对单位来进行界定的(县级以下)而不应该针对所从事的岗位。因此,本人认为应该严格按照简章中要求的进行界定,不应该有所例外。 上述情况,我已与2014年12月10日向交通运输厅人事劳动处反映过了,但是截至目前没有给我任何答复。因此特再次向贵厅进行反映。恳请贵厅以事实为依据,以《简章》为准绳进行公正的调查研究。 谢谢您!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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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4-12-31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感谢您报考我厅公务员!也欢迎您对我厅2014年公务员招考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经我们请示省公务员局,河南省豫西监狱工作经历属基层工作经历。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河南交通运输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