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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郑州地铁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未响应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
提交时间 2018-05-15
咨询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8年02月08日发文,交办运〔2018〕17号;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交通一卡通在非发卡地使用时,应当享受当地有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方式、优惠额度及适用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交通部原文链接 http://zizhan.mot.gov.cn/zfxxgk/bnssj/dlyss/201802/t20180208_2989399.html 郑州公交使用异地交通联合卡时,享受8折优惠,郑州地铁使用异地交通联合卡时,不享受9.5折优惠;国内已有北京、天津等地响应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使用异地互通卡享受当地有关优惠; 外地旅客拿着外地互联互通卡,应当与郑州市民乘坐公交地铁享有同等优惠; 希望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能按交通部《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的政策监督落实,实现郑州地铁刷异地交通联合卡享受相同优惠。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回复时间 2018-06-2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交办运〔2018〕1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交通一卡通在非发卡地使用时,应当享受当地有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方式、优惠额度及适用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研究确定”。郑州地铁于4月中旬实现与全国交通一卡通的互联互通,对于外地交通一卡通在郑州地铁使用是否享受9.5折优惠,郑州市政府目前没有出台相关文件。我们已将该问题转交郑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郑州交通一卡通运营单位,同时将积极倡导各地给予优惠,具体政策还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具体研究制定。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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