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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省政府令54号)
提交时间 2016-12-06
咨询内容 省厅领导; 您好,请问《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2000年省政府令54号)是否已失效?如果已失效, 在查处超限车辆时,如何实施暂扣?《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所列举的暂扣依据65条、67、72条均不符合, 对车辆的证据先行保存期限只有七天,七天后不处理,如何运用《行政强制法》中的“扣押”,我们应当运用哪一条法律条款来实施?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回复时间 2018-08-07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2000年省政府令54号)仍现行有效。对超限车辆的查处可依据已公布的《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15条相关规定,对超限车辆予以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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