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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 沈丘运管所客运所长李传富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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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4-12-22 |
咨询内容 | 反映材料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们向您反映沈丘至晋城客运班车市场混乱,豫PB0199、豫P29686、豫PA7379三辆车是沈丘县东关汽车站单开线路车,不是对发车辆,并且都是运营十年的旧车辆,由于进不去晋城两个正规车站(晋城客运东站、晋城市中心站),常年在晋城私设站点(晋城泰森商贸区)拉客,此处是在晋城市城区交通局管辖内,实质只是一个停车场,名为:晋城市顺通吉安停车服务有限公司,该停车场没有三品检查仪器设备,无检车点,经常客货混装,不进站经营违规揽客导致客运市场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为上述问题,我们已多次向上级反应,都没有得到答复。现在这三个车辆想更新,我们找到周口运管处客运科李科长反映,李科长说:“更新车辆不管你们的事,这三个车的更新已经批了下来。”我们很不理解,该三辆车在晋城无正规站点,私设站点拉客,存在安全隐患,为什么能允许其更新?难道忘记几年前从该私设站点发出的沈丘至晋城的车辆因存在客货混装安全隐患,在晋济高速上发生的死伤事故了吗?同时这几年也发生过群死群伤的事故。况且,沈丘至晋城已经达到15辆车,我们6天一趟,一个月只发5趟车,经济利益严重受损,每年车上各项开支达十万元以上(管理费、基数、审车、保险等),不含过路费,油费,并且上述非法营运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冲击正常客运车辆,导致运力过剩,客源不足,严重影响我们的合法权益,这几年一直是亏损经营。我们强烈要求平行线路,因车多人少,除掉这些不正规车辆。 上个月,我们就该情况去周口第六巡视组反映,沈丘运管所客运所长李传富接到周口通知,没找我们了解情况,我们主动去运管所找他,他也不见我们,我们打电话找他,他非常恼火,并呵斥我们说;“你们跑你们的,存在安全隐患不是我们管的事,是晋城管的事,更新车辆是周口和郑州管,我们也管不着。”我们又去周口运管处找客运科李科长反应情况,他说“只要他们有手续,我们就允许他更新。”我们向李科长表明他们虽然有手续,但怀疑线路审批表上各单位盖章的真实性和山西是否有备案,我们质疑他们手续的真假,我们不是凭空怀疑,是听别人多次谈论他们手续存在真实问题,我们请求领导查证他们的手续真伪,以维护国家的利益和我们的合法权益。然而,李科长说 “要查你们查,我们不去查”。我们认为这样的领导不该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作为审批手续更新车辆的执法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去查证手续真伪再准许车辆更新,难道只要有手续,不管真假,就准批吗?何况明知道他们手续存在问题,不去查证核实,他们是典型的在其位不谋其政,使我们不得不怀疑他们利用职权之便进行钱权交易,有失执法部门的公正和公平。这三个车辆属于河南管理,既然存在并且知道这三辆车存在问题,为什么还要给他们更新车辆?请上级领导核实情况,尽快解决。谢谢! 此致 敬礼 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 反映人: 王 冷13938088303 赵保深18749257868 艾秋丽13938048167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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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5-07-20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经营者办理省际客运车辆更新业务,应向车籍地省辖市运管处(局)、省直管县(市)运管所(处、局)、扩权县运管所(处)提出申请,填制相应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各省辖市运管处(局)、省直管县(市)运管所(处、局)、扩权县运管所(处)审核同意后,到省运输局办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或《河南省道路非定线旅游客运区域经营许可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