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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请张厅长重视
提交时间 2017-06-27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来自封丘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工作人员,自从2015年公路局改革至交通局80名同志以来,我们其中45名同志就成了所谓的“自收自支”编制,按照省政府和省厅及封丘县交通执法改革相关文件要求,执法所经费和人员编制工资统一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本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封丘县执法所在封丘县编委定为副科级事业全供单位,?财政部门保障资金,怎么还会有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公路局80(含45)名同志在转岗交通局执法所时,都已经县人社部门确认为在编在册正式在编人员,后经考试转岗至交通局执法所,这说明我们已是交通局执法所正式人员,为什么我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而不是改革文件要求的财政部门保障的事业全供编制.执法所日常执法工作繁重,同工不同酬,而且连执法证都没有45名同志的,还被执法所里称为“协管”?拿着不一样的工资,没有执法资格,但又被充实在一线工作,我们也是一群热爱交通工作,忠于党和人民的交通工作人员,可是没有执法资格我们也是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交通工作人员。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说到底我们也是对工作有热心、有热情、有责任感的。我们只想在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环境里努力工作。恳请领导百忙中给予重视!谢谢您!您辛苦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回复时间 2017-08-2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2015年10月13日,封丘人民政府印发了《封丘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封政文〔2015〕125号),明确核定的108名人员编制无法满足执法工作需要,需要一次性补充编制45名协助执法人员,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取前45名进入新的执法机构。同时明确当执法所编制出现空缺时,优先从协助执法人员中按照考试考核程序,择优补缺。目前,45名协助执法人员的工资,均按照封丘县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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