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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 怎么申领农村公路建设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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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6-03-30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一个农村的残疾人,亲眼目睹了我们村的发展历程,作为一个革命老区的一员,我感到十分的悲哀,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们村至今还没有修上柏油路,有的村已经是水泥路了,没有路已经严重制约了我们村的发展,学生上学也不方便,甚至是其他村的女孩子都不愿嫁到我们村。我也向有关部门反应过,但都没有结果,我们村还欠发达,因为以前修路向老百姓收过钱,如果再收太的钱老百姓肯定不愿意,政府也不让收钱,所以我代表我们村向领导问问怎么样才能申领农村公路补助款? 谢谢领导 2016年3月30号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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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6-05-30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交通公路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反映的农村公路修建问题现答复如下:一、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中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二、目前我省发展的重点是通行政村道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豫政〔2014〕51号)文件中对农村公路发展提供了具体优惠政策: 2014-2016年,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省集中建设农村公路3.8万公里(其中:县乡公路1.5万公里,村道2.3万公里)、改造危桥22万延米,完善安保、排水等附属设施,基本实现乡镇政府驻地至乡镇所辖行政村有一条路况良好、符合等级要求的道路连通。同时相应提高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补助标准:县乡道二级、三级、四级公路和村道建设国家和省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65万元/公里、50万元/公里、35万元/公里和20万元/公里,桥梁2000元/平方米,县乡道安保工程5万元/公里,排水设施1万元/公里。三、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中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相关具体问题可以向本地区的交通运输局或者农村公路管理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