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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 城市公交企业可以经营出租汽车业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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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7-09-04 |
咨询内容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领导您好!我们有一个问题向你们咨询,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6号文件精神(公共交通企业可以开展与运输服务主业相关的其他经营业务,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增强市场融资能力)。城市公交企业是否可以经营出租汽车业务。请及时给予回复 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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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7-09-30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城市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发展条件和交通需求,科学确定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对城市总体规划综合调控,因地制宜,统筹发展。针对您所提的问题,由当地人民政府和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确定是否增加出租汽车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