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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 请张厅长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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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02-28 |
咨询内容 | 领导您好!我们是来自封丘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的编制为“自收自支”的“执法人员”,所谓“执法人员”是经过执法资格考核,但没有发放任何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自2015年河南交通执法改革完毕以来,封丘县人民政府第(125)号文关于封丘县交通体制改革文件中明文:新成立的封丘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编制153人,其中省编办核定编制108名,因人员编制人数满足不了实际工作需要,一性增加编制45名,如108名编制出现空缺时,由45名经过考试考核优先补充。45名工作经费、工资待遇由封丘县政府统筹,标准参照108名。2015年河南省交通体制改革文件和2016年交通部(62)号文件中都标明,治超工作经费、人员工资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3年过去了,我们的编制还是“自收自支”。封丘县交通运输局还要求我们按照交通部(62)号严格“执法”,依据交通部下发“八条禁令”明文规定,从事执法活动时应当向当事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县没有取得执法证件一律不准从事执法活动,我们应当听从封丘县交通运输局还是交通运输部?2017年封丘县事业单位发放13个月工资,108名的已经发放到位,45名没有发放。说我们不是县级财政预算,那么多文件明文说明我们是执法人员,工作经费、工资待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什么不执行。我们也只是一群普通的工作人员,就指望这点工资过活,上级的政策都是为人民群众着想,希望领导能关注吧!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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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04-19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根据新乡市封丘县交通运输局报告,封丘县45名协助执法人员经费,利用原省交通厅返封丘县征稽机构人员经费252万元统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目前45人协助执法人员和执法所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均按照封丘县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局属执法所省核定编制108名执法人员的2016年度考核奖已发放到位。县政府增编45名协助执法人员的2016年度考核奖因经费渠道不同,未同步发放。3月15日局属执法所已按相关规定,制表、造册并报送县人事部门进行审批。目前45名协助执法人员的2016年度考核奖已由建设银行代发到位。关于执法证件问题,封丘县交通运输执法所分别在2016年3月份、2017年3月份连续两年已向县政府法制办申请办理,县法制办回复是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地方政府需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申请,经省法制办审批后,方可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