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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路桩栽至“厂门口” 困死企业何缘由
提交时间 2014-09-17
咨询内容 荥阳市刘河镇位于马米路(俗称须刘公路)上,向西5分钟即可到达310国道,交通十分便利。但是最近不知何因在马米路荥阳与巩义交界处,巩义一侧的公路上却栽上了两根路桩,此路桩距刘河镇产值超亿元的几家企业厂门口仅300米,使企业的原材料进不来,产成品运不出去,直接严重影响到刘河镇的企业发展和居民的日常出行。刘河镇辖区没有国道经过,通往310国道的几条道路都栽上了路桩,此事关呼企业生死,为此呼请有关部门领导协调解决(这两不管地段)通行问题。(此问题已反应至郑州市交通委,后下派至荥阳市处理,但荥阳市无权管理巩义市交通,请省政府协调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回复时间 2015-07-24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责任主体: 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中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二、优惠政策:目前我省发展的重点是通行政村道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豫政〔2014〕51号)文件中对农村公路发展提供了具体优惠政策: 2014-2016年,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省集中建设农村公路3.8万公里(其中:县乡公路1.5万公里,村道2.3万公里)、改造危桥22万延米,完善安保、排水等附属设施,基本实现乡镇政府驻地至乡镇所辖行政村有一条路况良好、符合等级要求的道路连通。同时相应提高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补助标准:县乡道二级、三级、四级公路和村道建设国家和省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65万元/公里、50万元/公里、35万元/公里和20万元/公里,桥梁2000元/平方米,县乡道安保工程5万元/公里,排水设施1万元/公里。三、相关问题咨询部门: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中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相关具体问题可以向本地区的交通运输局或者农村公路管理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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