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处

  职能简介:

  指导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审批和计划的编制,监督管理全省河道采砂工作,牵头负责监督指导非季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省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1号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电话:0371-655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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