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驻马店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
撤销驿城区古城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
时间:2018-12-21
来源: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
驻马店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驿城区古城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驿城区确山县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驻政文〔2016〕112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你市行政区划做如下调整:
一、将驿城区古城乡的洪村铺、朱李庄2个建制村划归确山县朗陵街道办事处管辖。
二、将驿城区古城乡古城建制村管辖的唐楼、范楼2个自然村和岳庵自然村部分(京广铁路以西)划入朱古洞乡胡庄建制村管辖。将古城乡李湾建制村管辖的安庄、焦庄、西李湾3个自然村划归香山街道办事处前张庄居委会管辖。
三、撤销驿城区古城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
四、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具体事宜请你市按照《河南省街道办事处设置有关规定(试行)》予以审批,并将结果报我厅备案。
此复。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