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下发《全市道路运输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步骤。实行专人负责、专班管理和“日提醒、周报告、月通报”等会商机制,调整优化市综合监管平台管理运行机制。
二是开展集中学习。围绕7类企业26种判定标准,组织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共组织集中学习10余次,培训安全骨干142人。
三是严格督导检查。督导企业通过动态监管平台企业端、微信群及时向驾驶员发送恶劣天气预警提醒,督促运输经营者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各项工作,提升应急避险水平。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依法打击超许可经营、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持续巩固整治成效。截至目前,共排查重大隐患53处,完成整改53处,行政处罚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