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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2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15 08:10   文章来源:

  办理结果:A

  

  尊敬的臧曼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省外港口豫籍货运车辆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货运大省,现有载货汽车82.8万辆,全国排名第3位;道路货运驾驶员105.6万人,全国排名第4位;道路货运业户8.6万户,全国排名第17位。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货运市场“放管服”改革,综合采用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工作落地落实。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 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异地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运办〔2018〕132号)有关工作部署,通过建设综检联网系统,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办理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时,应当采取在线获取车辆检测报告等信息,原则上不需要车辆审验申请人另行提供纸质检测报告单,2019年底前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异地审验。2021年全国普通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工作结束,全面实现普货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和排放检验”合并,统一检验检测周期和检测标准,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检测结果全国互认,检测数据互联互通,有效支撑落实“异地检测”“网上年审”等便民举措。

  二是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持续优化。为切实便利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交通运输部连续两年将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列入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实现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26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目前,驾驶员注册登录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即可网上申请办理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补发、换发、注销,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运运输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年度审验等业务,无需回证件核发地办理。

  三是行业信息化监管模式不断深化。按照省领导“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强执法管控,严查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示要求,我厅建设了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以运管、执法机构为主组建了省市县三级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对车辆涉嫌违规关闭动态监控、年审逾期且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除安全隐患,实现由“事后处罚”向“事前警示、事中监管”的转变,推动构建“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监管”管理新模式。今年以来,全省累计根据平台预警信息线索查处各类非法违规车辆2546台次,其中违规经营货运车辆330台次。

  四是强化执法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一是持续深化交通、公安跨部门联合执法。为全力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和河南省公安厅在依法履行各自法定职责的基础上,签订《深度协作联动框架协议》,建今年以来,两厅先后在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校园周边客运环境治理和货车超限超载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百余场次。二是深入推进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合山东省、山西省、宁夏自治区印发了《黄河流域(部门省份)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河南省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工作实施方案》,纵深推进跨区域执法协作,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我厅分别向广东省、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函,商请共同加强河南籍货运车辆执法监管。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共同促进河南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2024年5月23日

  联 系 人:张云霄

  联系电话:0371-87166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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