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
7月27日12时,省气象台发布暴雨四级预警:预计7月27日12时至28日12时,安阳、濮阳、新乡东部和西部、焦作北部、三门峡西部、洛阳东部和南部、郑州东部、开封、商丘西部、周口西部、许昌、漯河、平顶山南部、南阳西部和东部、驻马店、信阳北部的部分县市将出现暴雨(50-90毫米),个别站点雨量可达100 毫米以上,雨量分布不均,并伴有短时强降水(40-60毫米)、雷暴大风(8-10级)、局地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2022年7月27日14时,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依据《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厅决定于7月27日14时30分启动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预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变化,加强临灾监测预警,精准研判防汛形势,突出抓好“一隧三桥五路”、客货场站、公交地铁、在建项目施工驻地等重点部位管控,提前预置救援力量,切实做好应急避险、应急抢险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金标准。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险情、灾情信息收集,及时汇总上报,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
附件: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27日
附件: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厅防指启动防汛(抗旱)四级响应后,厅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不限于):
1.厅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四级响应后,厅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立即响应,并结合行业实际,研判决定是否启动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四级响应,并上报厅应急办。
2.厅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和灾害影响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并严格值班值守。本单位领导要组织会商研判,分析汛情灾情,视情连线相关区域交通运输部门了解现场情况。
3.及时接收厅应急办转发省防指办、省气象局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省水利厅洪水预报结果,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同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
4.厅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受灾害影响地区交通运输部门每日17时前向厅应急办报告工作信息;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5.厅应急办梳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工作信息后,每日18时前向省防指和交通运输部应急办上报工作信息;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6.其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