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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11:29   文章来源:

豫交文〔20228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有关单位,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按照《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及全面实施全省营商环境“118”(“1”个总体方案、“18”项专项政策提升方案)优化提升行动工作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省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及全面实施全省营商环境“118”优化提升行动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省行业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先进地区一流营商环境标准,聚焦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出行环境,强力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人民满意交通,当好开路先锋、建设交通强省,在新征程中向着“两个确保”奋勇前进当好先行、贡献交通力量。

二、主要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聚焦交通运输政务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推动落实“我要开网约车”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依据全省第一批5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推进“我要开网约车”“我要开巡游出租车”等交通运输行业事项落地实施,通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制定省级指导性办事指南,加强与大数据局沟通协调,做好行业政策解读,指导各地市推进落实具体工作,适时对各地市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厅运管处牵头,运输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能力建设。制作“跨省通办”服务指南,通过交通运输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网上办理流程,公示业务咨询电话,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办事群众依托便民政务系统办理相关“跨省通办”业务。指导各地市成立“跨省通办”业务专班,将业务骨干优先调整到“跨省通办”工作岗位,第一时间受理、办结“跨省通办”业务。

责任单位:厅运管处牵头,运输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拓展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应用。全面推进我省道路运输领域(3类9证)电子证照应用,完成手机端电子证照申请和亮证功能开发,制作电子证照专用章,开展试点城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不断提升全省电子证照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厅运管处牵头,运输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进省厅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优流程”。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在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水运工程监理企业机电专项资质认定、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事项中推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办理。继续采用“三提前一容缺”等方式推进高速公路“13445工程”。按照省大数据局要求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事项“全域通办”。持续推进“双告知”工作。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执法局,交通中心、运输中心、高速中心、通信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主动评价率,对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依法依规推动整改解决,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持续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工作。各地各部门明确专责人员,及时接收、处理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咨询投诉,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咨询投诉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厅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执法局,交通中心、运输中心、高速中心、通信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交通运输市场环境,加快提升便利化水平。

6.实施全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采取全路网、桥隧分车型折扣方式,即在现行通车路段的通行费标准上,对2至6类货车实施差异化政策。对行驶G59呼北高速全线、S62淮内高速刑集至淮滨段、S21濮商高速淮滨至固始段高速公路的货车,在以上规定的差异化政策基础上实行通行费8折优惠。

责任单位:厅财审处牵头,高速中心配合

7.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36个以上,适时启动省级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加快多式联运相关标准建设。鼓励企业提升现有标准质量、等级,积极参与地方、行业标准制定,推进我省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空铁公水物流信息和货物通关、装卸、配送等信息对接河南“单一窗口”。

责任单位:厅多式联运办、交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8.打造招投标公平竞争交易环境。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推进从项目审批核准到合同订立全过程信息公开,鼓励合同当事人及时公开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鼓励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他公共媒介向社会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推广非现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建立健全本行业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采取增加抽查频次、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监管。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依法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厅规划处、财审处、建管处、交通中心、质检站,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全省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治理营运车辆“两证”不一致问题,督促客运企业自主选择车辆改装、车辆报废后更新、车辆类型等级降级后变更经营范围等整改方式,完成全省993辆“两证”不一致客车问题整改。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指导许昌市开展巡游出租汽车改革试点、平顶山开展公交行业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督促网约车平台清退已在平台注册的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不得新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持续巩固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成果,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省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大件运输管理服务。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流程,提升许可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改善大件运输车辆检测通行条件。压实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和大件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大件运输车辆现场勘验,严格落实入口核查。建立许可审批、通行管理、执法检查信息共享和联勤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托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利用货车卫星定位、收费站称重检测、ETC门架等相关数据,分析比对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情况,发现虚假申报、“大车小证”、办短跑长、未经许可擅自行驶、不按许可时间路线通行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厅执法局牵头,厅法规处、交通中心、高速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交通运输法治环境,着力提升保障水平。

11.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清理存量政策长效机制,按要求对存量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提高增量政策审查质量,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公路建设、道路水路运输、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海事管理等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建立行业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贯彻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容错机制。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实施细则,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对监管事项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做到全部认领。制定本部门和跨部门年度抽查计划、抽查方案和实施细则等并做到全部落实。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牵头,厅建管处、财审处、运管处、安监处、执法局,交通中心、高速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纵深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按照部、省信用信息目录调整安排,规范完善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拓展信用承诺应用,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信用评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规范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公示、发布工作,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按月报送联合惩戒案例和成效清单。推进交通运输“信易行”工作。开展道路运输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在道路运输领域率先构建高质量信用监管机制,形成全流程信用监管闭环。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牵头,厅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安监处、执法局,交通中心、运输中心、质检站、高速中心、通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督促全省各级交通执法机构扎实落实省厅出台的《关于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治理的意见》。深入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执法满意度第三方评估。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执法绩效评价制度,提升评价质量和水平。严格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严格执行“八不准、六严禁、四必究”工作纪律。加大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有力提升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厅执法局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进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河南省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汇集行业内部和外部数据,推进行政审批及电子证照等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为行业监管和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构建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建设不见面办案等系统,降低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

责任单位:厅通信中心牵头

16.发挥12328热线电话服务监督作用。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和我省行业治理实际,制定管理细则、优化升级系统、重塑处理流程、完善通报机制,提高全省12328热线服务能力和业务办理效率,做到“接诉即办”,提升群众满意度,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厅通信中心牵头

(四)聚焦交通运输出行环境,持续提升基础能力。

17.拓宽公路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全力实施高速公路“13445工程”,加快推进58个、3579公里项目建设。建成安罗高速上蔡至罗山段、沿太行高速新乡段等13个项目,新增高速公路里程8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00公里以上。推进在建普通干线公路2600公里建设;加快推进G107和G310等干线公路建设;加快建设G240杨集、G209王官、S304白罡、G230封丘等黄河大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交通强国试点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以上。持续提升高速公路、国省道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责任单位:厅规划处、建管处、交通中心、高速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水运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推进沙河漯河至平顶山航运工程、唐河省界至社旗航运工程(省界至马店段)等在建项目建设,畅通出海水运通道。积极推进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省交通中心牵头

19.提高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做好郑州地铁新开通3条运营线路安全评估工作,加快编制出台《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台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动态评估办法,加快城市公交枢纽场站、首末站、停靠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全省各地除保留应急保障公交车辆外,新增和更新的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100%。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运营,新增1000个行政村实现农村客运公交化。做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推进网约车经营合规化进程,合理推动我省网约车平台发展。

责任单位:厅运管处牵头,运输中心配合  

20.持续强化扬尘治理。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印发行业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以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普通国省道路况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持续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和施工扬尘管控。

责任单位:厅科技处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理念,以优化提升行动为契机,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节点,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各项举措,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二)强化协调联动。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全面掌握各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牵头部门要担负起牵头任务的协调推进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涉及工作的研究谋划,会同牵头部门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积极主动沟通衔接,互相支持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

(三)强化督导通报。省委、省政府把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落实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省纪委在全省开展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驻厅纪检组、厅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行业营商环境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市和部门进行通报,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宣传,全面提高整体工作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增强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加大对行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及时总结提炼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行业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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