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明电18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现就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担起防汛抗旱的政治责任
根据水文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主要多雨区位于北方,黄河流域为北方多雨中心,其中黄河流域中北部降水较常年偏多异常,黄河山陕间发生洪涝的可能性较大;我省降水时空分布不均,豫北、豫东大部偏多2~3成,豫西、豫中部分地区偏多1~2成,其他地区偏少1~2成。豫北、豫西、豫东以及豫中部分地区出现暴雨洪涝的可能性较大,豫南出现气象干旱的可能性大,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今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现代化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还将迎来建党100周年。在这个关键时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从最困难处着手,做最充分准备,以最高的标准、最大的力度,着力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全力以赴抓好防汛抗旱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防汛抗旱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全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切实把责任分解到部门、岗位,坚决抓好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要汲取历史旱涝灾害教训,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各项防汛抗旱措施落实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精准研判防汛形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紧盯公路运营、港口码头、交通工程在建项目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抓实抓细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措施,坚决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公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和抢通保通工作,督促公路养护、运营单位加强汛前和汛期巡查,在暴雨、强风等灾害性天气来临之前,加密对公路、桥梁、隧道的排查、巡查力度,重点是易发生地质灾害、山洪、泥石流的公路(高速公路)沿线及周边区域,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一旦发生险情,全力抢险,快速恢复交通;要重点加大桥位河段淤塞物清除,对涵洞进行疏通清淤,完善排水系统,加固下部结构和桥下河床铺砌;要加强应急物资、机械储备保养和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抢险能力和水平;在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各收费站要设置防汛救灾车辆专用通道,确保防汛抢险救灾车辆、人员、物资优先通行;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服务群众安全出行。
航务海事机构要加强对港口码头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港口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做好人员、大型机械和货物储存装卸设施的防汛防强风工作,合理安排港口作业,协同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在港口旅客的疏散、安置工作;要加强汛期航道监管,根据水位变化及时修正和配齐航标等设施;要对加强对桥区、渡口等水域的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要加强与黄河防汛部门的沟通,根据黄河水位变化情况,及时督促浮桥企业按照规定及时拆除浮桥。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防汛抗旱救灾客、货应急运输车队,督促担负应急运输任务的企业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应急车辆完好率达到100%;要加强对应急抢险驾驶人员的管理,保证人员在位,能随时驾车出动,遂行抢险和救灾运输工作;要加大防汛抗旱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雨天行车等制度;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密切关注汛期雨情、水文地质和强风等变化情况,特别是地处山区、沿河临水低洼地区的单位,要加强与水利、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制订切合实际的人员疏散、设备转移、抢险救灾等应急预案,对可能受到强风、暴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要适时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加强值班观察,一旦发生险情,按照先人后物、先避险再抢险的方法正确应对,妥善处置。
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排查可能因汛期强降雨、强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建立台帐,逐项登记造册,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清单,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要重点加强对场站、码头、港口、地铁等场所的防汛排水设施的检查,对车船技术状况、安全设备及防汛器材配置等情况进行排查,严禁带“病”车船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对桥梁隧道、结构物和临水、临崖、山区等灾害易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督促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对易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工程项目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切实做好防坍塌、防触电、防雷击等工作,严禁在泥石流、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仓库、工棚及人员驻地,凡安全条件得不到保障的,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厅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交通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活动,把防汛抗旱工作列入督导检查计划,加强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跟踪检查整改效果,切实消除盲点死角,确保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四、强化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不备”的要求,细化完善防汛预案,充实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要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预案的编制,尽可能全面、周详,具有可操作性。负有黄河防汛任务的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完善迁安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要加强重点时段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灾情,快速组织应急救援处置。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工作,按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情况,杜绝迟报、误报、漏报、瞒报事件的发生。汛期(灾情)结束后,要针对抢险救灾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预案,改进防汛措施,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抢险能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防汛抗旱工作总结于9月27日前报厅应急办。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附件内容和要求,认真统计填写本单位2021年防汛指挥机构、防汛队伍、防汛运力、防汛物资、防汛负责人联络人及24小时值班电话等情况,于4月26日前以电子档(统一采取excel)形式报厅防汛办。
附件:1.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指挥机构统计表
2.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抢险队伍统计表
3.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抢险运力统计表
4.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抢险物资统计表
5.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抢险联络表
6.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隐患排查治理表
联系人:王兆军 联系电话:0371-87166770
邮 箱:hncdaq@163.com
厅24小时防汛抗旱值班电话:0371-87166058
厅24小时防汛抗旱值班传真:0371-87166057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