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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8 09:00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开展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豫交明电37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厅决定开展全省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检查分组:检查分6个小组,各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省辖市交通运输部门和省厅处室(部门)共同担任组长单位(见附件1)。组长单位选派处级干部担任组长,成员单位选派运输、安全、执法等部门人员参加检查。各组可邀请交警部门、运输企业人员参与检查,总人数宜控制在7人左右。省辖市组长单位派出联络员,负责组内联络、协调等事宜。

检查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9月7日,检查行程由省辖市组长单位安排,并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二、检查内容

(一)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和省厅关于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交通运输部、省厅通报和外省抄告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改和处罚情况;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和处罚情况;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宣传情况;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情况,包括驾驶员安全教育、驾驶员配备和轮休、驾驶员“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和处罚情况等。

(二)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800公里以上长途线路及客车的许可和行车档案完善情况,含车辆所在企业、车型、核载人数、许可时间、许可起讫点客运站、线路里程、线路单程运行时长、驾驶员配备、线路重大风险源等;车辆技术检查、例检例保执行和车载安全运营装备设备的配备情况;凌晨2时至5时载客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执行情况;按照核定线路行驶情况;违法违规经营及相应整改、处罚情况等。

(三)各级管理部门通报客车的整改情况

重点检查《关于认真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整改事故隐患的通知》(豫交安委办〔2018〕17号)中通报的交通运输部暗访通报的32辆客车和省厅检查通报的172辆客车的整改和处罚情况。重点检查《关于严肃处理联网联控系统中重点营运车辆违规情况的通知》(豫交运安监〔2018〕64号)中通报的联网联控系统中多次报警客车的整改和处罚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800公里以上长途线路及客车,对安全评估未通过的,要逐线逐车落实整改、停运情况,梳理车辆灭失、注销退出客运市场、整改完成后复运的客车,记录上报;对安全评估通过的,线路检查比例不小于40%,客车检查比例不小于30%,梳理存在隐患的线路及客车,记录上报。加大安全评估不力的省辖市检查力度。

(二)对《关于认真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整改事故隐患的通知》(豫交安委办〔2018〕17号)和《关于严肃处理联网联控系统中重点营运车辆违规情况的通知》(豫交运安监〔2018〕64号)中通报的客车,要逐车检查、记录整改和处罚情况。

(三)省直管县(市)列入原所在省辖市检查范围,各省辖市实际检查时间应不少于2个工作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行记录、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属地管理机构、客运企业尽快整改。

(四)认真起草检查报告并于9月10日前报厅安委会办公室。检查报告至少应包含检查过程、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经验做法等。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基层运管机构和客运企业对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车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一并汇总上报。

(五)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严肃、认真迎接检查,提供800公里以上长途线路及客车明细表、安全评估未通过客车明细表、各级管理部门通报客车明细表备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严肃处理、挂牌整改,并于9月14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省厅安委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检察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严格执行食宿标准。检查过程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检查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检查所需交通工具由省辖市组长单位协调解决。

联系人:刘 挺

电 话:0371-87165990 136 0769 8666

邮 箱:ysjkyc@126.com

附件1:检查分组

附件2:问题清单

附件3:检查人员报名表

2018年8月23日

附件1

检 查 分 组

组别

组长单位

参加单位

检查城市

联络员

联系方式

1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安 阳、濮 阳、鹤 壁

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处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鹤壁市交通运输局

新 乡、焦 作、济 源

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处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3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郑 州、许 昌、漯 河

省交通行政执法局

济源市交通运输局

4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周口市交通运输局

信 阳、驻马店、南 阳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开封市交通运输局

5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平顶山、洛 阳、三门峡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6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开 封、周 口、商 丘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濮阳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2

问 题 清 单

年 月 日

省辖市 (省直管县)

企业名称

车牌号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检查人

附件3

检查人员报名表

报名单位: (公章) 日期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手 机

备 注

1

2

注:1.请于8月24日16:00前将此表电子版发送至ysjkyc@126.com;

2.各省辖市均由2人参加检查,省辖市组长单位2人分别担任组长和联络员;

3.请检查人员于8月27日(周一)10:30到省厅2楼视频会议室参加培训,会后出发开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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