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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4 08:50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现将《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5月30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大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强化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整治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格防范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

二、工作内容

按照“交通安全一天也不能放松”、“一个杜绝、三个持续下降”的要求,以“讲提抓保”、“以案促改”和“隐患清零”三项活动为基础,持续加大道路运输“两客一危”、水上交通“三船一桥”、高空作业和长大桥隧等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一)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重点围绕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城市客运、汽车客运站、农村客运、危险品运输、普货运输等关键部位,对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动态监控不到位、车辆改型改装不年审、安全技术不达标、长期异地经营不维护不检测、驾驶员不参加安全培训以及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批准路线站点运行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铁腕整治。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规定,持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有效提升客运车辆乘客安全保护意识。要持续加强对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的安全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确保运营安全。联合省旅游局,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市场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游客安全。要继续加强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围绕“人、车、路、站”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以包代管、违规挂靠、“黑出租车”和倒客“黄牛”等非法违法运营行为,营造严查严管的执法氛围。(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运输局,厅运管处、执法局、安监处。)

(二)大力开展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以“三船一桥”为重点,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众的管控,落实现场值守和监管责任,严禁冒险航行,严厉打击船舶超载等违法非法运输行为,严查船舶配员,严处人证不符、出借证书和无证驾驶行为。开展小型船舶治理、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防船舶碰撞桥梁排查,加大对外省户籍船舶在河南登记的管控,严格对水上运输企业审批及资质核查的管理,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企业采取严格的处罚。建立汛期桥梁水域通航公告机制。要大力开展水上交通违法行为“三超三防”治理(超载运输行为、超员运输行为、超航区运输行为;防配员不足、防夹带危险品运输、防船员疲劳驾船),严格执行“三关一排查”等规章制度。要落实县、乡、村、船主四级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承包制,对辖区渡口、船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强化船舶安全检查,落实船员培训考试,保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航务局(海事局),厅安监处。)

(三)大力开展公路水路建设工程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公路隧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路水运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监管,有效消除隧道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对大型桥梁、隧道、港口码头、高边坡和临水临崖作业等重点领域以及沿河、傍山、高填、深挖等施工事故易发路段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落实的监管,持续强化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施工机械、现场用电、民爆物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和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要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编制不同岗位的安全教育内容,规范从业人员班前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建管处,厅公路局、航务局、质监站,厅安监处。)

(四)大力开展公路运营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全省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和重要时段的道路巡查和路况监控。要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构造物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桥隧和事故多发易发等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要继续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通过安装道路护栏、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措施,提高道路安全水平。要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日常沟通协作,切实形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禁止客运班车(旅游班车)2点-5点驶入高速公路的规定,要明确各收费站严格审核接驳运输证,对自动发卡机的收费站要增加限高杆,严防大型客车2点-5点通过自动发卡机驶入高速公路。(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公路局、高管中心,厅安监处。)

(五)大力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专项打击行动。要加大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客运市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和执法力度。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规定要求,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公安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要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加强监管,严防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要强化路面管控,充分发挥超限检测站治超作用,严密组织流动治超执法,开展跨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持续开展全省道路客运市场集中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有效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加大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执法频次和整治力度,严查高速公路服务区倒客和一些自发形成的非法客运站点。加大“两客一危”车辆、出租车和网约车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重罚非法旅游包车、串线经营、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决不允许企业带患生产、设备带病运行、人员违规操作。(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执法局,厅公路局、运输局,厅安监处。)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6月1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总结考评四个阶段。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把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动员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厅属行业管理部门要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行业实际,细化整治内容,制定本行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31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深入剖析原因,建立整改台帐,制订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具体工作方案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上报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行跟踪督办,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清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厅安委会各督导组要将五大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重点督导内容,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督导等方式,督促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

(四)总结考评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本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厅属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择优选择1-2个示范点,树立典型,召开现场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厅将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机制不健全、任务未完成、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厅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做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举措。省厅将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督促、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各地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厅属相关单位于6月10日前、12月5日前向厅安委办分别上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总结。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厅安委办将对整治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每月讲评。

联系人:吕志雯

联系电话:0371-87166751

电子邮箱:hncdaq@163.com

附件: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大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兴彬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唐彦民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徐 强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魏金立 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局局长

温胜强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局长

马 会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

王 东 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局长

胡连东 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徐 磊 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

常 琳 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朱焕新 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审计处处长

李明元 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处长

胡耀松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处长

李书仁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刘 江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处长

张 诚 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靳 明 厅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华志坚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张真兴 厅航务局副局长

李安生 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主任

徐耀彩 河南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监督站副站长

代建伟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刘国杰 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监督处,李书仁处长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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