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4年电视剧和网络剧、网络电影选题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7-16信息来源:省局电视剧处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文广旅局,河南广播电视台、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全省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各影视剧制作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强我省电视剧和网络剧、网络电影选题规划、剧本创作,积极挖掘和储备优质剧本资源,推动河南电视剧和网络剧、网络电影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讲好新时代河南故事、传播好河南声音,省广播电视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4年电视剧和网络剧、网络电影选题扶持项目征集活动,公开征集电视剧和网络剧、网络电影选题,择优予以扶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抒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彰显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增势赋能。
二、征集要求
1.主题要求: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内容健康,以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书写中华民族新史诗,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等精神宝藏,讲好河南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革命斗争、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建立的伟大功勋、取得的伟大成就,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精品力作。
2.题材要求:凡是反映河南或与河南有关的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重大现实题材的优秀电视剧和网络剧、网络电影选题均可参加征集评选。
3.申报资质: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地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4.版权要求:申报单位应明确申报作品的版权归属,凡产生版权纠纷由申报单位自行解决。
5.项目扶持:获得扶持的项目,应当积极推进创作生产,尽早取得国家广电总局规划备案。相关制作机构须将扶持资金用于项目本身,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提交相关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
(1)《河南省2024年电视剧和网络剧、网络电影选题扶持项目申报表》(表格可登陆河南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https://gd.hen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2)不少于3000字的故事梗概,以及不少于1500字的项目选题策划和创意阐释(含思想内涵、亮点与创新、独特性与艺术性、题材价值以及市场前景分析等内容)。但不得显示申报单位和作者的任何相关信息。
(3)版权归属声明。
(4)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材料应使用简体中文、A4纸、正文为宋体四号字体、页码位于页面底端居中、双面打印、装订完整;电子版需发至省广电局电视剧处电子信箱hndsjgL@163.com,应在邮件标题栏注明作品名称和申报单位。
2.其他要求
(1)已参加过我省电视剧和网络剧、网络电影选题创意扶持项目征集评选活动获得扶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但未获得扶持且有新的较大修改的项目除外。
(2)申报项目以新挖掘的题材为主,翻拍、改编的项目需突出创新。申报项目应无著作权争议;改编他人作品,须出具原著作权所有者同意改编的有效授权证明;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授权材料。申报项目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已经入选的,取消其入选资格。凡发生虚假申报的,省广播电视局将相关虚假申报信息推送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来稿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四、评审程序
省广播电视局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公布,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获得扶持的项目单位拨付扶持资金。
五、征集及评审时间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评审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评审。
六、报送方式
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0份,邮寄或送至: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号省广播电视局电视剧处。
2.联系电话:0371-65887693、65888523。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省2024年电视剧和网络剧、网络电影选题扶持项目申报表.doc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