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和微视频公益广告评审结果暨集中展播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6-29信息来源: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文广旅局,河南广播电视台、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 :
根据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和微视频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广发〔2021〕45号)要求,省广播电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和微视频公益广告评审活动,经作品征集、推荐初审、资料复审、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等程序,评选出2021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和微视频公益广告扶持作品和获得鼓励奖作品。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获奖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鼓励创新,择优扶强”的评审原则,经过专家组评审,评选出2021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和微视频公益广告扶持作品20部和获得鼓励奖作品30部(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得2021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和微视频公益广告扶持的20部作品,每部扶持资金为2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得2021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和微视频公益广告鼓励奖的30部作品,由省广播电视局颁发荣誉证书。
扶持资金由省广播电视局集中拨付至所属制作机构。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确保扶持资金专款专用。
二、集中展播
为进一步加大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播出力度,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承担起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使命任务,切实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浓厚氛围,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广电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获得扶持的20部公益广告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同时,鼓励在新媒体平台进行集中播出。
(一)时间安排
2021年6月26日—2021年12月31日
(二)下载地址
请各播出机构和新媒体传播机构自行在百度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7YtM2JGm4VLR3vBYEY1wg 提取码:k8e0)。
(三)相关要求
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广电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所辖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确保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频率频道和新媒体平台每周播出公益广告扶持作品(20部)不少于2条(次),特别是在“七一”期间要加大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公益广告播出频次。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在网站设立活动专区,集中开展微视频公益广告入选作品展播,并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呈现。
2.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文广旅局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广播电视和微视频公益广告播出汇总情况书面报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联系人:常 淼 电 话:0371-65889272
附件:1.2021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和微视频公益广告拟扶持作品名单(20部)
2.2021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和微视频公益广告拟获得鼓励奖作品名单(30部)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