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政协河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230165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0-07-08信息来源:
陈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宣传力度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局工作职责部分回复如下:
广播电视媒体在垃圾分类知识普及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宣传和引导作用,针对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工作,我局积极履行对全省广播电视媒体的业务指导职能,通过节目引导、加大评优力度等方式,增强宣传教育力度,履行社会监督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指导协调,大力宣传垃圾分类
认真履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宣传的职能,利用《新闻宣传提示》,根据我省垃圾分类总体工作安排,及时发布宣传提示,组织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全媒体联动,多形式发力,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理念,深入解读垃圾分类政策,全面展示垃圾分类成效。特别是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省广播电视媒体做好垃圾分类理念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参与垃圾分类,为推行垃圾分类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发挥舆论监督平台作用,以问题为导向,以建设性舆论监督和评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垃圾分类舆论引导。
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播出《郑州2020年将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12月起正式实施 不按规定分类将受罚》等报道,深入解读垃圾分类政策。经济广播推出系列报道《垃圾分类引领绿色新时尚》,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的趣味性强,引导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信息广播制作播出少儿广播节目《垃圾旅行记》,融合多种广播艺术形式,为小朋友讲述垃圾分类知识,传递环境保护理念。卫星频道在《两会特别报道》专栏中,播出《垃圾分类来了,你准备好了吗?》,聚焦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促进相关部门更好地落实垃圾分类政策。民生频道制作播出系列短片《垃圾分类来了》《垃圾分类宣传片:看民生频道主持人的另一面》等,以百姓化的视角、平民化的语言风格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和重要意义,引发受众的共鸣,通过全媒体传播,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实施重点扶持,引导节目创作方向
在广播电视节目、纪录片、公益广告的评优中,对生态环境保护等题材实施倾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扶持资金和扶持政策的激励作用,积极引导广播电视媒体多关注、多制作环保题材的优秀作品,更富有成效地开展垃圾分类、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垃圾分类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近两年,我局先后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了《寂静黄河滩》《那座山 那片林》等多部反映生态环境保护的纪录片,并发放扶持资金6万元。生态环境保护题材的纪录片《飞鸟家园》《正在消逝的冰川》,代表我省参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的评选;指导创作了《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增强国家软实力!》《换》《实施清洁生产,缔造绿色生活》《小垃圾找妈妈》《垃圾分类你准备好了吗?》《乌鸦喝水新编》《垃圾勿乱扔 举止显文明》等立意新颖的环保作品,其中,《垃圾分类你准备好了吗?》《换》《实施清洁生产,缔造绿色生活》作为我省优秀公益广告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效引导了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节目创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指导督促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加大垃圾分类知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报道,鼓励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创作公益广告,加强引导,完善机制,为垃圾分类和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感谢您对广播电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