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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影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17-12-20信息来源: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电影专项资金的管理,支持我省电影事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建立电影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长效机制,迫切需要出台符合我省电影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地方性规章。制定《河南省电影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对于我省收好、管好、用好电影专项资金,推动我省电影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设立依据
设立依据为《河南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三、指导思想
本着“取之于电影,用之于电影”的指导思想,按照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可以用于一切与电影有关事项的基本要求,尽可能覆盖电影创作生产的全链条,遵循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框架,结合电影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扶持电影内容创作生产,为我省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进一步发挥电影专项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
省电影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实行专家评审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节约的原则。建立省电影专项资金项目专家库,由领导干部类、内容生产类、影院建设类、其他相关类四大类专家组成。每年使用项目专家库人员的三分之一,项目专家库3年更新一次。
四、内容说明
《河南省电影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共分六章15条,主要对项目评审范围、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要求等内容作了规定,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办法》的第二章“评审范围”对“项目评审范围”进行了细化,分成了七大类;第三章“评审标准”按类别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评审标准;第四章将项目评审程序分为了项目申请、评审准备、现场评审、汇总评定四个阶段;第五章“评审要求”明确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关材料失实,取消两年电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项目申请单位提供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驻局纪检组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项目评审,并对从项目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评审分数排序等有关环节进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