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广大居民选择“小区管家”,不仅可看到物业的资质,还能看到其诚信度和服务水平高低。5月27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通过信用信息采集、公开、评价应用和监督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报告”,并对其进行信用管理,信用不佳者,将影响其承接新服务。
“信用报告”包含哪些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信用信息由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及物业服务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信用报告”向社会公开。《办法》明确,通过建立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档案,公开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并对其进行管理。
评价机制决定行为规范。《办法》从市场行为规范、物业安全管理、“红色物业”创建、智慧物业建设、履行社会责任五个方面展开信用评价,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争优创“星”。
“优良信用信息在所属星级分类评定时予以加分处理,不良信用信息则予以扣分处理甚至不予星级评定。我们鼓励招标单位将信用等级作为招标的参考依据,并对信用等级为三星级及以上企业展开行业评优评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选择“小区管家”,信用等级也是重要参考标准。
物业管理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小物业”牵动着“大民生”。近年来,我省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完善制度体系和强化督导检查,不断推进物业信息公开,持续深化物业行业治理。“下一步,将通过推进《办法》实施,继续深化物业管理实践创新,更好地服务于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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