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oulrig.com 时间:2016-03-30 17:05 来源:省民政厅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由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2016年工作计划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河南民政网(www.henanmz.gov.cn)上公开,如对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路18号,电话:0371-65506737,传真:0371—65506323)。

  一、基本情况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将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制定《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长由王战营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刘清民副厅长、安保新纪检组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厅办公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机关各处(室、局)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

  为了促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厅办公室积极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局)的信息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努力提高信息员队伍整体素质。2015年,组织由机关各处(室、局)相关人员参加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01号)培训1次,组织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办公室主任参加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1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我厅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厅门户网站内容分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及专题专栏4大类,开设了“民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了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类资金信息,向下链接到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民政局的民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专栏,一直向下链接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还开设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专栏,要求我厅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处(室、局)新产生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2015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638条,其中通过厅机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57条。报送省政府门户网站并被采用的民政政府信息72条。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厅门户网站开设了“民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了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类资金信息,目前,所有省辖市民政局都在其网站开设了专栏,公开了市本级及大部分所属区(县)社会救助类信息。我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建设了河南省社会组织网,对我省社会组织有关信息进行了公开。

  回应解读情况。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3篇。回复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咨询514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厅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的21件,信函申请的1件,所有申请全部办结,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因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被举报投诉0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6年工作计划

  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规范性文件公开数量较少;回应解读力度差距较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

  2016年我厅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落实责任,重点做好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公开,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二是加大回应解读力度,积极参加网上访谈或政府在线等栏目,对民政领域出台的重大政策进行深度解读,定期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三是加大对民间组织、社会救助等类别信息的公开力度,督促县(区)民政部门将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到户;四是落实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处(室、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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