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oulrig.com 时间:2016-03-24 11:25 来源:鹿邑县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在省政府办公厅的直接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南省政务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01号)的规定和精神,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基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督查,有效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全县各乡镇和政府各部门、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驻鹿各单位全部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公开率达100%。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工作成效

  政务公开成为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既加强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拉近了政府和群众的距离,又促进了政府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主要成效有:

  (一)增加了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政务公开,各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程序办事,一目了然,各类事项均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效率大大提高,投资软环境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全县经济发展。

  (二)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我县各级始终围绕“制权、管钱、用人”这条主线,坚持运用公开的手段监督制约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职权和履行职责,强化了民主监督。通过公开,使各类公务活动直接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增强了公务人员的廉政自律意识,有效地遏制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等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推行政务公开中,各级注重从容易引发干群矛盾的问题入手,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实施全面、彻底公开,理顺了群众情绪,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四)有效地促进了作风建设。凡是政务公开推行得比较好的地方,领导班子建设就得到加强,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大大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责任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督查、分管领导负责、专门人员承办、责任单位合作的组织推进机制,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及网站日常维护更新管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初步形成了县、乡、镇、(部门)三级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做好网站普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的运行管理,对网站栏目逐一检查整改。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全县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会议,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我县网站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针对全县网站普查工作扫描清单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政府网站的每一个栏目、每一条外部链接等逐一点击查看,对无效链接进行了删除,对存在的空白栏目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栏目进行了梳理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上传、更新信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成了鹿邑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整合完善了全县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其中6个部门自建了网站。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突出政府文件、政府法制、公示公告、环评项目公告等信息公开,畅通了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

  (三)加大网站建设,信息公开服务更加便捷

  为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突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在已建成的“鹿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基础上,新建成了“鹿邑卫生和计生委网站”、“鹿邑县环保局”、“鹿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网站,网站内容涵盖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救助、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通过县长热线、咨询电话、媒体以及工作简报、文件汇编、办事指南、宣传栏、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各项服务信息。县政府政务大厅及社保、国土、民政、住房资金、房管、运管、国税、地税、工商9个分中心和26个乡镇惠民服务大厅、办事指南、各行政机关和单位职权事项目录、工作制度及办事流程图,方便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

  (四)完善制度建设,社会监督功能不断增强

  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行政职权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转变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四、严格发布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深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公开、公正、便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电视台、宣传栏、政府视窗、报纸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7454条,主要涉及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重要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精准扶贫、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其中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891条、其他部门网站及宣传媒体发布信息28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畅通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明确申请程序、申请部门和联系电话,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本年度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其中当面申请13件;传真申请2件;网络申请16件;信件申请3件,全部按时答复。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今年县政府及各部门没有通过网络媒体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重点领域进展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在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中我县严格按照《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整理汇编成册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在继续做好县级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着力逐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示工作。县直各单位每个季度通过张贴公开栏的方式对“三公”经费进行公开。主动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为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土地供应等信息工作,打造阳光政府。我县通过在各办事处张贴公开栏、在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府视窗、廉政视窗、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我县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下进行,采取“一事、一议、一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进行,使权力接受社会监督制约。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按照《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2015年我县通过电视、公告栏、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辅助器具目录和教育招生、招教等信息。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推进公开环境监测、公开环境执法、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

  (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领域我县主要已电视曝光、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为重要渠道。及时予以公开,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发布了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公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政许可情况;及时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公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消费安全预警信息、投诉举报与案件查处情况,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等。

  (八)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加大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县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拓展,各部门、各乡镇的信息公开的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2016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民生保障资金、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议提案办理、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实现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同时,完善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和集中查询功能,简化公开流程、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查询了解获取信息,加大互动类栏目建设。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办法,加大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对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推进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鹿邑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责任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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